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郭聲琨21日在全國公安機關深化執法規范化建設工作會議上強調,各級公安機關要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總目標,堅持以深化執法規范化建設為載體,在更高層次、更高水平上建設法治公安,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作出新貢獻。(人民網12月22日)
從鄧小平同志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針,到本次四中全會部署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法治建設始終與改革如影隨行,法治在我黨治國理政中的地位也不斷提升。
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剛剛落下帷幕,正如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群眾路線沒有休止符,改進作風永遠在路上”。要始終踐行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在依法行政的過程中,始終以群眾的滿意為最高標準,切實考慮群眾最“急、難、盼、愿”的問題,確實做到“一枝一葉總關情”,在執法過程中多點“人情味”。
嚴格執法固然值得稱道,甚至執法有點嚴苛,人們也能接受。但無論怎樣嚴格執法,都不能丟失依法執法的底線。失去底線的執法,不僅會“手忙腳亂”,造成預計不到的結果,還會直接影響到執法機構的形象和人們對法律公正的判斷。
當一個執法部門為了“執法”而“執法”,甚至是為了“執法”而出現“暴力”時,社會對法律就會產生強烈的質疑,對執法者所影響的也不僅僅是這一部門的形象,更影響了法律的道德底線,動搖了人們心中的法治觀念和信心。
首先忽略了依法執法的底線意識,并從心理上給自己的做法貼上“正確”的標簽,沒有處理好執法目的與執法方式的關系,背離了執法的本意;同時對預料不到的情況缺少各種預案和程序,結果不僅好心沒有辦成好事,反而把自己置于同樣違法的境地。
執法隊伍作風轉變,需要正面引導,更需要剛性約束。最后還想奉勸個別“衙役”做派執法人員,文明執法不是什么高境界,只是做人做事的底線,“人生不能越界,底線必須堅守”,否則失去的很可能無法挽回。
作者:林林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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