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消息,中共貴州省委原常委、遵義市委原書記廖少華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陜西省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后移送陜西省西安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陜西省西安市人民檢察院已向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人民網北京12月17日)
廖少華,論官職,省部級官員;論地位,是許多人夢寐以求的位置;論權利,掌管著遵義市的一把手大權;按理說,應該忠于職守,嚴守官德底線,為黨分憂,為民盡職盡力,認真做好“建章立制”后續的整治工作,把黨員干部、或職工帶進深化改革的嘴前沿去排憂解難,這才是市委書記應該做的事情,然而,廖少華不知是哪根神經短路而走上了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給國家造成了損失,給社會帶來危害,給人民群眾帶來了傷害,廖少華遭到“提起公訴”是罪有應得。
人民干部人民選,選出干部為人民;作為人民的領導干部應該嚴守黨的紀律,嚴守對人民的承諾,嚴守官德底線,不該用的權絕不能用,不該收的錢堅決不能收,不該得的利益堅決不能得,若“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就跟“徐老虎”、“周老虎”、乃至“七萬余人”落馬之徒沒有兩樣,這樣的官不僅玷污了黨對自己的培養,還褻瀆了人民對他栽培的真誠,人生道路兩分歧,向前走,前景廣闊,向后退,如同滑坡,只有死路一條。
做好官,黨重用;做貪官,民眾恨,“鐵八條”禁令也絕不容許,廖少華忘乎所以貪婪腐敗而遭到了懲罰,但愿領導干部以此為鏡子,對黨忠誠,對人民赤誠,戒腐戒貪,戒色戒賄,緊跟黨走,為人民服務才是唯一選擇。(文/等得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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